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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7/2007

    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一词在英语中为Leveraged Buyouts,一般缩写为LBOS,这种收购战略曾于80年代风行美国。

    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钱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大量、足够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收购后公司的收入(包括拍卖资产的营业利益)刚好支付因收购而产生的高比例负债,这样能达到以很少的资金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这种方式也有人称之为高度负债的收购方式,这样的收购者往往在做出精确的计算以后,使得收购后公司的收支处于杠杆的平衡点,他们头脑灵活,对市场熟悉,人际关系处理恰当,最善于运用别人的钱,被称为“收购艺术家”。
    总的来看,杠杆收购可以分为三步来进行: 第一步:集资。 第二步:购入、拆卖。 第三步:重组、上市。 以上三步概括了杠杆收购的基本程序,又被称为“杠杆收购三部曲”。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融资券应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二级市场交易结算、代理兑付及相关信息发布服务。

    折价率

    封闭式基金有市场价格和净值,一般市场价格如果低于净值,就叫折价,折价率就是:(净值-市场价格)/净值*100%。

    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额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例如,雇员福利计划、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标准普尔

    标准普尔作为金融投资界的公认标准,提供被广泛认可的信用评级、独立分析研究、投资咨询等服务。标准普尔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中,标准普尔1200指数和标准普尔500指数已经分别成为全球股市表现和美国投资组合指数的基准。该公司同时为世界各地超过220,000家证券及基金进行信用评级。目前,标准普尔已成为一个世界级的资讯品牌与权威的国际分析机构。

    标准普尔的服务涉及各个金融领域,主要包括:对全球数万亿债务进行评级;提供涉及1.5万亿美元投资资产的标准普尔指数;针对股票、固定收入、外汇及共同基金等市场提供客观的信息、分析报告。标准普尔的以上服务在全球均保持领先的位置。此外,标准普尔也是通过全球互联网网站提供股市报价及相关金融内容的最主要供应商之一。

    次级债

    次级债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包括高级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清偿顺序而言。
    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偿程序,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高级债务)之后,才能用剩余资金偿还这类次级债务。目前国际上次级债多为大型商业银行所发行。

    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又叫一级资本和产权资本,核心资本指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是银行资本的构成部分,至少要占资本总额的50%。包括普通股,盈余,优先股,未分配利润,储务账户。
    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充足率达到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4%。
    附属资本主要包括一般损失准备金、混合债务工具和次级债券.

    基数效应或天花板效应

    经济总量较小时,可能增长50%才会过热;当经济总量较大时,会遭遇资源、环境、土地承载力和市场需求等的约束;由于这些约束,可能增长8%就过热了。

    PCE

    PCE是消费者信心指数,与外汇货币成正比,可以看作利好。

    老虎基金

    老虎基金是朱利安•罗伯逊的老虎管理公司中的一只基金,也是全球规模比较大的对冲基金之一。
    老虎管理公司于1980年创立,资产800万美元。旗下的对冲基金在1993 年攻击英镑、里拉成功,大赚一把。公司的名声大噪,资金迅速膨胀,成为美国最为显赫的对冲基金。 此后,老虎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绩节节攀升,在股、汇市投资双双告捷的带动下,公司的最高赢利(扣除管理费)达到32%,在1998年的夏天,其总资产达到230亿美元的高峰,一度成为美国最大的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Hedge Fund)又称套利基金或避险基金。对冲(Hedge)一词,原意指在赌博中为防止损失而采用两方下注的投机方法,因而把在金融市场既买又卖的投机基金称为对冲基金。
    美国的对冲基金是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期货和期权等交易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目前,美国至少有4200家对冲基金,资本总额超过3000亿美元。
    1.对冲基金的特点
    对冲基金的最大特点是进行贷款投机交易,亦即买空卖空。美国大约有85%的对冲基金进行贷款投机交易,在选准市场或项目后,即以数额并不多的资本作底,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交易所进行巨额贷款,然后倾注大量资金进行歼灭战,或大输或大赢,其投资战略绝对保密。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对冲基金的冒险系数越来越大,但大多比较成功。
    2.对冲基金的分类
    以交易手段区分,主要可分为低风险对冲基金、高风险对冲基金和疯狂对冲基金。
    ①低风险对冲基金。主要是在美国和国外的股市投资,一般很少以高于本身资本两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交易方式以长买短卖为主,也就是说购买可能会上升的股票,借用和出售可能会下跌的股票;待市场出现好转后,再买回这些股票;
    ②高风险对冲基金。经常以高于资本25倍的借贷款进行投机交易,而且既在全球股票市场上进行长买短卖,也在全球债券、货币和商品期货等市场上进行大规模的投机交易,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由索罗斯经营的量子基金;
    ③疯狂对冲基金。以高于本身资本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借贷款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炒作。这种对冲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该公司曾以40多亿美元的资产向银行贷款100多亿美元,其买进卖出的各种证券和股票市面价值一度高达1.25万亿美元,结果导致了1998年9月美国对冲基金事件的爆发。
    3.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区别
    从广义上来说,对冲基金也是共同基金的一种,但与一般共同基金相比,对冲基金又有许多独特之处:
    ①投资者资格。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有严格的资格限制,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内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而一般的共同基金无此限制。
    ②操作。对冲基金的操作不受限制,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工具的交易和杠杆。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在操作上受限制较多。
    ③监管。目前对冲基金不受监管。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个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因为投资者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相比之下,对共同基金的监管比较严格,这主要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④筹资方式。对冲基金一般通过私募发起,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根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多是通过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待客户。
    ⑤能否离岸设立。对冲基金通常设立离岸基金,其好处是可以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1996年11月统计的680亿美元对冲基金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据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而一般的共同基金不能离岸设立。

    CFO

    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意指公司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是掌握着企业的神经系统(财务信息)和血液系统(现金资源)灵魂人物。

    BOT

    1、基础设施特许权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但是据罗纳德·科斯(R. Coase)的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同许多其他的创新具有共同的命运,BOT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BOT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致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的早期表现。直到本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BOT捧到经济舞台上时,许多人将它当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是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术语,意指政府部门本来应该提供公共物品,提供的却有可能是公共灾祸。

    RJ/CRB指数

    路透/Jefferies/商品研究局(CRB)指数是全球商品价格的综合领先指标,涵盖以下19种期货合约:
    能源类 : 原油、取暖油、汽油、天然气
    金属类 : 黄金、白银、铜、铝、镍
    农产品 : 大豆、小麦、玉米、棉花、糖、冰冻浓缩橙汁、可可、咖啡、活牛、瘦肉猪

    分税制

    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Lodon Metal Exchange,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19世纪中期,英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锡和铜的生产国/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需求不断增长,英国又迫切地需要从国外的矿山大量进口工业原料。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穿越大洋运送矿砂的货轮抵达时间没有规律,所以金属的价格起伏波动很大,金属商人和消费者要面对巨大的风险,1877年、一些金属交易商人成立了伦敦金属交易所并建立了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从本世纪初起,伦敦金属交易所开始公开发布其成交价格并被广泛作为世界金属贸易的某准价格。世界上全部铜生产量的70%是按照伦敦金属交易所公布的正式牌价为基准进行贸易的。

    每周工作日内,伦敦金属交易所有色金属交易时间程序如下:格林威治时间11:40,开始早晨场内交易;每个交易品种轮流交易各5分钟。12:20,8种金属全部顺次交易之后,休息10分钟;12:30,开始早晨第二场交易,每个品种仍是按顺序交易5分钟。因为早晨第二场场内交易决定当天的官方结算价,所以意义特殊。

    官方结算价报出之后,即下午13:15左右,场外价开始交易,一直持续到13:30。这期间,8个金属品种同时交易。早晨场内交易在场外价收市之后结束,交易转入室内进行。

    伦敦金属交易所全天第二场交易于下午15:10开始。下午的场内交易同上午的交易方式类似,在16:35结束之后,随即进行场外交易,一直到17:00,共持续25分钟。早晨同下午场内交易的区别是下午的场内交易没有官方宣布结算价这一重要的程序。(

    内盘外盘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

    内盘,外盘这两个数据 大体可以用来判断买卖力量的强弱。若外盘数量大于内盘,则表现买方力量较强,若 内盘数量大于外盘则说明卖方力量较强。

    多头空头

    头寸是金融行业常用到的一个词,在金融、证券、股票、期货交易中经常用到。 比如在期货交易中建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商品未平仓多头合约与未平仓空头合约之间的差额就叫做净头寸。只是在期货交易中有这种做法,在现货交易中还没有这种做法。 在外币交易中,“ 建立头寸”是开盘的意思。开盘也叫敞口,就是买进一种货币,同时卖出另一种货币的行为。开盘之后,长了(多头)一种货币,短了(空头)另一种货币。选择适当的汇率水平以及时机建立头寸是盈利的前提。如果入市时机较好,获利的机会就大;相反,如果入市的时机不当,就容易发生亏损。净头寸就是指开盘后获取的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之间的交易差额。 另外在金融同业中还有扎平头寸、头寸拆借等说法。

    MBO

    MBO是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缩写,意为管理层收购,主要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